虐兒最高囚10年官促再審視 律政司勞福局無回應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8/06/30 00:20

最後更新: 2018/06/30 00:2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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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表示,林林母親判刑15年3個月,反映虐兒代價巨大。(資料圖片)

7歲女童林林被虐成植物人,涉案母親被判囚15年3個月,當中忽略兒童罪被判9年半,法官認為應重新審視虐兒控罪的10年最高刑期。不過,本報向律政司及勞福局就此查詢,兩者均不作回應。

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說,相信律政司會研究今次判刑,認為判刑亦可反映,忽略照顧兒童要付上相當大的責任。

他又指,明年2月幼稚園會開展到校社工服務,相信能更及早識別被虐兒童。當局上周在立法會一委員會上亦指,政府調整計劃將原定一名社工服務600名學生,降至一對400人,每名社工服務最多兩間學校。社署數據顯示,今年首3個月新呈報虐兒個案為236宗,較去年同期減少20宗,當中4成半涉及身體虐待,整體逾6成施虐者為父母。

教育局在今年初更新了通報指引,若學校發現學童連續七天無故缺課,學校必須通報教育局,現時共收到39宗﹔指引亦要求學校若懷疑有學童受虐,即使缺課不足七天都要即時上報,局方至今接獲8宗這類報告。

立法會議員張超雄對幼園社工服務終敲定落實日期表示歡迎,指雖然調整後的人手比例負擔仍沉重,但每名社工可集中到兩間機構服務,期望可確保每名社工每周至少到校兩次,但他擔心計劃未有顧及規模較小的幼稚園。